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用化学原料离体皮肤腐蚀性大鼠经皮电阻试验方法》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分别作为第19项和第20项毒理学试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六章。
特此通告。
附件:1.化妆品用化学原料离体皮肤腐蚀性大鼠经皮电阻试验方法
2.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第136号通告附件1.docx
2017年第136号通告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