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的要求,2017年4月1日起,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全部免收计量检定费用。
财税〔2017〕20号和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文件发布后,苏州市计量所迅速行动,结合单位检定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确保政策准确贯彻落实。4月1日当天,在单位网站的醒目位置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停征强制检定收费决定的通知》,对计量器具送检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在单位业务大厅开设了强检业务办理窗口,为企业送检开辟绿色通道。
新政策执行后的前两个工作日,已经有多家企业在苏州市计量所办理了强检业务送检手续,第一时间享受到了停征强制检定收费政策带了的实惠。该所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将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项计量检测服务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