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民政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要求,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现就动员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管理机关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具体举措。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广泛动员,组织发动会员单位,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本行业整体推进、取得实效,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垃圾分类工作良好氛围。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协会网站、公众号、会员刊物等载体,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力度,扩大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及影响力。要通过专题讲座、会员培训、业务研讨、参观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本行业、本领域会员企业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绿色办公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结合行业评先评优表彰,树立先进典型,放大示范效应。
三、主动协调联动,助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指导会员企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会员企业建立健全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应急管理办法,主动与行业管理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会员企业化解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立足不同行业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生态环保类行业协会要加大宣贯力度,不断提高居民和企业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度;生产制造业、农产品贸易、餐饮业、旅馆业行业协会商会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带头落实包装物减量规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各类生活垃圾源头治理;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类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全流程不断优化;资源回收再生类行业协会应主动对接垃圾分类处置末端,优化再生资源专业服务,共同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全行业“人人知晓、企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信用激励,探索行业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对会员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诚信评价,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要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建立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和指引,优化细化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科学管理、探索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我局将对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信用积分奖励和惩戒,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并在年检、等级评估、评优评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中给予优先。
请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于5月15日前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报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联系人:马千里,电话:82280387,电子邮箱:szmz82280387@163.com。
苏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