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3T3中性红摄取光毒性试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作为第18项毒理学试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六章。
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3T3中性红摄取光毒性试验方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7日
2016年第147号通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