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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政新规大盘点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7/21 人气:2392

从2015到2016年,可以说是中国化妆品法规更新完善期,尤其是几部重要的法规的酝酿与发布,对我国的化妆品行业的现状、格局与发展产生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在6月举办的荣格第十三届个人护理品技术高峰论坛的法规和检测分会场上,来自北京日用化学研究所徐良教授全面盘点了新近出台的法规动态。


1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更名后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化妆品定义修改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人体表面(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牙齿和口腔黏膜,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以及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其他重点变化还包括:

一)实施目录管理与审批备案相结合的原料管理制度。1. 原料实行目录管理2. 新原料实行审批与备案管理相结合

二)以安全性评价和功效宣称为核心的产品分类管理制度。1.  根据产品安全风险调整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的名称与范围2.  增设安全评估要求3.  规范功效宣称管理

2明确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

一)2015年1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 第265号)。正式明确了:1. 两证合一,有效期五年2. 自2016年1月1日起,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向省级局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3. 牙膏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按照本公告执行。同时总局还发布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二)与此同时,CFDA发布了"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内容包括:1. 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2.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3. 对于无法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原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必须收回并公开宣布作废。

3修订《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一)2015年12月23日,CFDA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这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规范:1. 调整了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组分要求,调整了部分准用组分的限量要求和限制条件。2. 调整了铅、砷的管理限值要求,增加了镉的管理限值要求。3. 收录了二噁烷和石棉的管理限值要求。4. 对人体功效SPF评价检验方法的修改主要参考了国际标准ISO 24444和ISO 24442,增加高SPF标准品(P2和P3)的制备方法。5. 调整了一些防腐剂、防晒剂、限用物质的限制要求

 

二)2016年06月01日,CFDA发布了《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  1. 自2016年12月1日起,禁止生产或进口不符合《规范》规定的化妆品,相关产品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2. 此前已经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根据《规范》要求需要对配方进行调整的,应当于2016年12月1日前,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4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

2015年12月23日,CFDA发布通告对2014年6月30日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了调整更新,形成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 新目录中,1. 增加了覆盆子酮葡糖苷等9个已在特证中批准的原料,删除了9个重复的原料,规范了135个原料名称2. 拟对其中10个可能有安全风险的原料进行风险评估,现已向行业征求使用及安全评估资料

5发布《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的公告

2016年6月01日,CFDA发布了该公告,对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包括:1. SPF值:50+。 2. PA: ++++。 3. SPF值在2~50(包括2和50,下同)时,应当标识该实测SPF值。4. 宣称具有防水效果的防晒化妆品,可同时标注洗浴前及洗浴后SPF值。

6《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

2015年11月10日,CFDA发布的《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分别对《指南》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与要求、安全风险评估人员的要求、风险评估程序、毒理学研究、化妆品原料风险评估、化妆品产品安全性评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明确,并提供了相关术语和释义。同时,《指南》附录中提供了化妆品原料风险评估报告和化妆品产品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式样。

7征求《调整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意见

2015年11月10日,CFDA发布的该意见稿中,一)明确了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的来源。二)提出了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三)减免了部分类别植物类化妆品新原料毒理学试验项目资料要求。

8征求《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等意见

2015年10月21日,CFDA发布了包括“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与“化妆品抽样文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加强化妆品的市场监管。

 

下一个: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申报资料的提示(申报资料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