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 的通告(2015年第105号)》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2/22 人气:3004

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苏州市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苏日化协〔2016〕01号

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

的通告(2015年第105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5年12月23日发布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的通告(2015年第105号)》,(以下简称105号通告),现转发给你们。

  105号通告是国家食药总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2014年6月30日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了调整更新,形成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105号通告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共8783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调整内容153项。

  105号通告发布的内容与化妆品企业息息相关,化妆品全成分名称标识要与105号通告发布的目录名称相符。望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文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实施。

  附件:1、2015年第105号通告

     2、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

     3、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调整内容

    

                                               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苏州市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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