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公开征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意见

作者: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3/9/13 9:44:56 人气:3894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国务院已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现决定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和人员针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改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请于2013年10月10日前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司。


  邮  箱:xuxy@sfda.gov.cn
  传  真:010-63098758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法制司法规二处(邮编100053)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010-6309857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
                            2013年9月11日

 

征求意见稿网址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0781/92497.html






下一个: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责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