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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28 10:21:36 人气:3885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17号

有关单位: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鼓励企业积极创新,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张凤兰,刘泽龙,传真:010-88330759,
  电子邮箱:
linqb@cfda.gov.cn

  附件:1.《关于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2.《关于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起草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2014年1月23日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17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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